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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及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admin:本站发布时间:2017-02-21 点击次数:870次

商研培训[2017]11号

 

关于举办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及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8月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四川、辽宁等省市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代表着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为响应商务部相关工作部署,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原则,深入总结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向各有关单位介绍我院在参与自贸园区发展建设中的成果,促进各地自贸区建设与国家发展战略快速融合发展,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各地商务部门和各省市国家级经开区主动探索、自我加压,打造制度创新高地,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建设成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的示范区。我院联合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定于2017年3月17日-21日在成都召开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及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研修班,欢迎各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支持单位:四川省商务厅

二、 主要内容

(一)中国自贸区战略的政策背景和未来深化改革方向

1.世界宏观经济形势与中国新一轮的改革开放

2.“一带一路”与自贸区的战略联动

3.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拓展升级的启示

4.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带来的发展机遇及影响

(二)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与制度创新

1.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政府职能管理创新

2.负面清单管理的难点和对策分析

3.“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模式

4.“营改增”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5.自贸试验区优化人才政策红利

6.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体系解析

7.自贸试验区服务业开放措施

8.自贸试验区带来的六个重大规则(园区经济、招商、准入、企业择区、制度优化和例外规则)转变

(三)自贸区海关境内外制度改革与创新

1.自贸试验区海关政策优惠措施解读

2.自贸试验区保税展示交易、期货保税交割和融资租赁等新型贸易业态

3.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措施试点经验复制推广

4.跨境电商模式与海关监管

(四)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1.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施

2.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实施内容

3.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4.政府+第三方平台监管模式分析

5.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

(五)实地学习考察交流

1.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片区

2.参会代表交流互动

三、招生对象

各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各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等单位负责领导;各地外贸管理部门、口岸办、综合保税区和相关产业园区的工作人员;各地贸促会、进出口协会及会员单位工作人员;各区域经济研究机构等。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参加。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会议培训费2800元/人,(培训费用包含专家讲课、研讨、场地及会议资料等费用)。食宿按照财政部标准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于开班前10日内向代表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日程等事宜。报到日期为2017年3月17日。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电话:胡宏涛 18080826615,86962191

                13568898837,86921525

传真:028-86962915

邮箱:px@scchr.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附件一: 报名回执表.doc

 

附件二:日程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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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电话:+86-028-86521716 传真+86-028-865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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