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四川自6月1日起将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来源:admin:本站发布时间:2021-05-26 点击次数:79次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四川于6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与此同时,相关税种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合并申报将10个税种申报统一到同一个操作入口,将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大大减轻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效率。

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并完成申报。此外,纳税人也可根据需要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报。纳税人也可通过各地办税服务厅、“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了解操作流程。

 

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1/5/14/art_6039_518845.html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蜀ICP备16014725号-1

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电话:+86-028-86521716 传真+86-028-8652171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16号 信息系统二级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51000099048-19001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