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的四川省国税局大楼已换上新牌匾,标志着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正式挂牌亮相。
据了解,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挂牌后,将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下一步,省内各市、县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将可统一办理所有税收业务,享受“一厅通办”“一网通办”等优质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挂牌后,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2018年6月15日前全省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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