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决定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据悉,四川省是中西部获批的第一个省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也是继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后参与试点的第二个自贸区。
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是指,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凭支付指令即可直接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的相关结汇支付,不再需要向银行逐笔、事前提供相关交易凭证。手续简化、流程缩短,便利化程度极大提高。据悉,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政策主要包括:试点企业在试点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业务时,无需逐笔提交用途证明材料,凭《试点企业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即可办理;试点企业资本金、外债资金以及境外上市调回资金的(结汇)支付;选择注册地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成都市高新区,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等值1000万美元以上、无不良记录的企业作为试点企业等等。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表示,此项试点实现了资本项目资金结汇支付管理从事前审核到事后核查的转变,是对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益探索,同时大幅提升了企业资本项下资金结汇使用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切实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打造西部金融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来源:http://www.scftz.gov.cn/zmdt/-/articles/36242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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