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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贸区成都区域内商户有望试行简易登记模式

来源:四川自贸区官方网站:本站发布时间:2017-08-04 点击次数:378次

据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成都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正式出台,在全面实施“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优化完善小微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模式,支持“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创业创新载体发展,支持小微企业集群注册、集聚发展。进一步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材料,在四川自贸试验区成都区域内先行先试“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管理”登记制度改革,登记机关将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为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须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四川自贸试验区成都区域有望在今年10月1日前试行个体工商户“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的简易登记模式,申请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经营场所证明,无须再填写申请表、粘贴照片,即可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取照时限从原先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当天即可取照。

消息来源:四川自贸区官方网站

http://www.scftz.gov.cn/zmdt/-/articles/32536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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