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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巴西国际照明展的通知

来源:admin:本站发布时间:2018-01-30 点击次数:609次

各有关企业

为继续开拓我国的国际市场,扩大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中心将组织国内相关企业参加2018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在巴西圣保罗举办的2018年巴西国际照明展(EXPOLUX : International Lighting Industry Exhibitio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展会介绍

【展会名称】 2018年巴西国际照明展(EXPOLUX : International Lighting

            Industry Exhibition)

【展会时间】 2018年4月24日至4月28日(两年一届)                                                                      

【展会地点】 巴西圣保罗

【展馆名称】 北方展览中心(Expo Center Norte, Sao Paulo,Brazil)

【展会概况】

巴西国际照明展是巴西地区目前唯一的,也是最大的照明类专业展会,是专业人士的主要市场贸易平台。两年一届的展会随时追踪市场发展的信息,展示利用高水平技术开发的产品,并演示大量的照明使用功能及设计理念,专业人士可通过展会活动了解照明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新技术,建筑师、工程师、店主、建筑行业买家、室内装潢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在展会活动中获得照明行业发展趋势的第一手资料。参加巴西国际照明展,展商可在短短五天内发布新产品,建立广泛的业务联系,树立品牌形象、接洽高质量买家。

 2016年巴西国际照明展共吸引了全球380多家展商参展,专业观众22,380名,其中中国展商出展面积3,063平米,上海亚明、木林森、晶日照明、生迪智慧、拓邦等国内知名客户集体亮相巴西国际照明展,展示了优质的“中国制相巴西国际照明展,展示了优质的“中国制造”产品与品牌。2016年展会主办方开展了“高级买家俱乐部”活动,展会期间,共有334名高级买家与展商接洽业务,意向成交额高达5亿雷亚尔。

展出内容

公共照明:隧道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安全照明、医疗照明、广告照明

舞台照明:剧场照明、影院照明、摄影照明

装饰照明:家居照明、装修照明、水下及喷泉照明

工商业照明:工商业照明设备及配件

其他:照明控制与照明自动化、热敏材料、照明灯具配件、光源及二极管、照明配件、变压器,遥控器及点火器等

相关费用

服务费

2,000元人民币/参展单位

基本展位费

(1)光源及配件类展商参展价格:

59,000/12平方米标准摊位;双开需加收人民币3,000元

(2)家居灯饰及其他照明成品展商参展起订面积25平米(可自行特装搭建或购买主办方特装展位):

光地价格:520美金/平米;特装展位:780美金/平米;电费18美金/平米

网上会刊登录费

2,450元人民币/公司(包含公司产品信息、产品介绍等,有效期两年)

人员费

含国外食、宿、往返展馆专车、国际机票等

展期随团:29,800元人民币/人;

全程随团:34,800元人民币/人;       

展品运输费

按展品货量和《运输指南》中的运费费率计算收取。

《运输指南》另发。

(注:如果汇率有重大变动,我司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

参展手续(请您仔细阅读!)

在充分了解展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申请参展的单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续:

1.申请参展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出境参展申请表》(见附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传真至我中心(相关信息见“七、联系方式”)。

2.参展企业在报名后,将服务费及展位预定金共计10,000元汇至我中心银行账号(相关信息见“六、银行账户信息)。汇款时,请注明“2018年巴西照明展”。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本着参展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报名后退展的单位,服务费用将不予退回。报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企业,已经发生的展位及相关费用将不予退回。

3.我中心在收到上述表格及展位定金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中心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

4.参展单位须配合我中心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支付参展费用、办理护照及签证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确认行程安排等)。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我中心无关。

5.参展单位因未在我中心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中心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6.参展单位自觉遵守途经及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因参展单位违反途经或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包括涉嫌侵权、携带或展出违禁品)而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自负。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中心责任(上述“四、参展手续”中第5款情况除外)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中心应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

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将于2018年2月26日截止。

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开户行】中行成都城北支行

【账 号】1266 3948 3967

七、联系方式

【名  称】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16号人和商务楼223

【联系人】李燕

【电  话】028-86962872,18180502205

【电  邮】794189739@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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